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状况
很多人在 青岛汽车租赁过程中,租车人应对出租公司对于保险条例的说明进行详细询问,这关系到汽车租赁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根据一般情况,以下几点需要租车人事先了解,这些问题可能是保险公司不会理赔的几点,所以我们在使用汽车的时候要格外小心。
车没丢,轮胎丢了不赔。如果不是全车被盗,只是零部件如轮胎、音响设备等被盗,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被车上物品撞坏不赔。如果车辆被车厢内或车顶装载的物品击伤,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拖着没保险的车撞车不赔。如果因为开车拖带一辆没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车辆上路,与其他车辆相撞并负全责,保险公司不会对此做任何赔偿。
自己加装的设备不赔。车主自己加装的冰箱、尾翼、电台、音响、行李架等,若无对此单独投保,一旦撞了造成损失,保险公司不会对此赔偿。
车灯或倒车镜单独破碎不赔。这条免责条款是为了对付某些修理厂将以前换下来的破损车灯装到车型相同的其他车上,骗取赔款的骗保行为。
撞到自家人不赔。所谓第一者、第二者是指保险人、被保险人(驾驶员视同于被保险人)。除这些人以外的,都被视为第三者。而在保险条款中,将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第三者”的范畴之外。如果自家人被撞,保险公司视为免责。同理,被同一单位名下的车辆碰撞也不能通过第三者责任险得到赔偿。
以上几种状况发生时,保险公司会拒绝客户的理赔要求。所以,我们一定要选择权威的专业代理公司和持有保监会核发代理人资格证书的销售人员,代理公司会根据客户实际情况帮您选择适合的保险公司,投保险种时可以避免一些拒赔现象。
本文是由 www.qdfjcar.com 为您提供的在青岛租车时,接触到的关于青岛汽车租赁行业的一些问题。